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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科技學系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17-03-16 09:00:15 文號 單位 生物科技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5年04月29日104學年度第9次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02月22日105學年度院級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03月14日陳院長核准後實施
一、
依據本校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
組織成員
(一)置主任委員一名,由學系主任擔任。
(二)置委員若干人,由學系專任教師、學生代表一至二名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推薦,陳請校長聘任。
三、
工作執掌
(一)規劃及監督學生見、實習分發、見、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學生見、實習成效之評估及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見、實習委員會」。
(二)協調解決本系學生在見、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及學生申訴之處理。
(三)其他見、實習相關事宜,依本系見、實習實施辦法訂定之。
四、
本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集。
五、
本要點經生物科技學系系務會議通過,並經「院級見、實習委員會」通過,陳院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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