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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基金募款辦法

更新日期 2021-06-01 10:46:38 文號 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明學字第1100006775號函發布 單位 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內容
中華民國107年7月11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頒布
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文學字第1070011366號函發布
中華民國110 年5月19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明學字第1100006775號函發布
第一條
為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克服經濟障礙,強化學習動機,籌措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鼓勵各界對本校之捐款,透過完善就學機制協助經濟不利學生提升競爭力,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基金募款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基金之管理單位為募捐委員會,負責聯繫、協調、支援及辦理捐募業務。
第三條
捐款方式可採現金、支票、匯票、郵政劃撥或經本校指定銀行或郵局之帳戶捐款。
第四條
本基金之用途全數用於「中國醫藥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勵辦法」之各項獎勵。
第五條
本校受理捐贈後,由本校開立捐款收據,並依相關致謝辦法答謝之。
第六條
本校應將捐款之個人、團體或企業姓名刊登於本校發行之刊物,以資徵信。
第七條
本基金之會計程序依本校法規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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