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牙醫學院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18-12-06 11:33:46 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12月6日文校字第1070017110號函公布 單位 牙醫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6年9月22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見、實習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2月6日文校字第1070017110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為審議本院系級見、實習相關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
組織成員:
(一)置主任委員一名,由本院院長擔任之。
(二)置委員若干人,由各見、實習相關系所主管、教師代表若干名、學生代表二名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家長代表、法律專家或產業界人士擔任,陳請校長聘任。
三、
工作執掌:
(一)審議系級見、實習委員會之設置要點。
(二)審議、監督及追蹤系級見、實習委員會所提之學生見、實習分發、見、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及學生見、實習成效之評估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校級見、實習委員會。
(三)協調解決院內所屬學系(所)學生見、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及學生申訴之處理。
(四)其他見、實習相關事宜。
四、
本院見、實習委員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集。本院見、實習委員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五、
本要點經院務會議、「校級見、實習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