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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修課及畢業辦法

更新日期 2019-03-18 15:44:48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明校字第1080003383號函公布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9年10月27日9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03月07日10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07月24日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5年08月03日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01月14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課程共識營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明校字第1080003383號函公布
第一條
學分與課程相關規定:
(一)畢業學分:在職專班生除碩士論文(六學分)以外,至少須修滿三十學分。必修、補修及選修學分與科目詳見系網。
(二)健康產業管理論壇:碩一及碩二學生皆必須修習。
(三) 必選修課程:在職專班生選課上限,上學期為11學分,下學期為12學分為原則;修課超出學分上限者,須先提修課計畫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系所主管核定,始得辦理選課。課程原則上限在職專班生修習,但特殊情況者,得經本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始得選修。選修者,必須補繳每一學分費差。
(四)畢業相關規定:
(1)參加二場碩二畢業論文口試: 碩一學生必須參加二場由不同老師主持之碩二學長姊畢業論文口試,並請主持老師簽名。
(2)學生於第一次提出論文口試申請前,必須完成本所規定之必選修課程或補修課程並取得學分,並將修課學分證明或成績單、英檢檢定證明送給主任核簽,未完成上述者,不得進行論文口試(指導教授應先確認學生相關資料是否已齊備再安排口試,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3)畢業前必須
1、參加學術研討會發表碩士論文;自96學年度入學生起,碩士班研究生畢業除完成碩士論文,須完成論文投稿或繳交可投稿形式之論文。
2、通過英文檢定(依學校辦法);另依本所規定:自100學年度入學生起,學生至少應參加一次校外英文檢定考試,方可參加校內英檢配套措施。
3、完成醫管系學習護照。
4、須完成至少 1學期之教學助理訓練。惟具全職工作或已具教學經驗者,得提出相關證明至研究生事務處辦理抵免;經審核通過者,予以免修。
5、參加至少一場國際研討會(至少由三個國家共同參與之研討會)。
 
第二條
抵免學分:
本校訂有「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第三條
校際選課
本校訂有「校際選課實施辦法」,校際選課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第四條
論文指導教授:
(一)本校訂有「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論文指導教授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請見學校教務處網頁。
(二)在職專班生須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前選定論文指導教授。「指導教授同意書」於學期開始前送主任簽章。
(三)「指導教授同意書」應由研究生親請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送主任審核備查。如欲變更論文指導教授,須經原指導教授同意後,送主任簽章,否則不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第五條
學位考試:
(一)符合各項修業規定並通過學位考試後,本所將授予「醫務管理學碩士」(Master of Health Administration,簡稱M.H.A)學位。
(二)本校訂有「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學位考試各相關事宜均需依循該規則辦理。
(三)學位考試申請應於本所規定日期前完成申請程序。第一學期申請時間自開學後至11月30日止;第二學期申請時間自開學後至5月底止。(時程依學校公告為主)
<行事曆>
第一學年下學期
相關申請表及資料
3月1日 學期開始
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如未如期繳交者,延畢)
「研究生指導教授同意書」
10月31日 完成論文計畫口頭報告口試,並於口試後兩周內繳交「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
「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意見表」、「論文計畫書口試審查意見總表」及「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
寒假
第二學年下學期
相關申請表及資料
畢業學期考後(時程依學校公告為主)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研究所學位考試申請書論文完稿初稿電子檔、研究生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指導教授推薦書、歷年成績單。
學位考試申請通過後至7月15日口試
(1)應於口試前10日繳交「口試本」、「論文口試核可表」(口試本及核可表至系辦蓋章戳)及「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回覆表」,並領取「口試委員聘函」
(2)口試前7日將「口試本」寄交口試委員
(3)口試當日或前一日至系辦領取「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
(4)口試結束後請各位同學繳「學生口試成績計算表及總成績表」和「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至所辦
1、「論文口試核可表」「畢業論文考試成績計算及審查意見表」、「畢業論文考試總成績計算表」:學生自行列印
2、「口試委員聘函」及「校內外口試委員領款收據」:系辦核發
3、口試委員費用:系辦核發
4、論文編號表
5、論文審查認可頁
6、論文發表證明
8月31日前辦妥離校手續
1、論文發表證明、學習護照及論文電子檔
2、通過英文檢定門檻
3、論文必須網路上傳至國家圖書館
4、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系碩士生離校核可證明單
5、其他(依本校規定)
(四)申請時應繳交文件如下,經指導教授同意,並經本所教師組成之審查會審核通過後報校核備。
(1)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說明:
依照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內申請。
(2)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並檢附下列各項文件:
1、指導教授推薦書
2、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3、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
4、指導教授推薦書。
5、論文初稿電子檔
6、歷年成績單
(3)經系主任及院長同意後,於考試前一個月報請研究生事務處彙整與核備。
(五)本系學位考試日期原則上第一學期自12月15日起;第二學期自5月15日起。提前口試者請另與系辦公室聯繫。
(六)學位考試應以公開發表方式進行,並於學校規定日期前舉行完畢。往例原則上第一學期至1月15日;第二學期至7月15日。
(七)若未依上述各項程序並於規定時間內辦理,本系將無法認定該學位考試之合法性,其考試成績將不予採認。
(八)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規定日期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
(九)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十)學位考試舉行後,本所俟研究生繳交附有全體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 後,始得將各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
(十一)學位考試各式應用表格將於擬提出申請之該學期開學與口試前,另由系辦公室發給。
 
第六條
如有特殊情形者,應由本系系務會議另案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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