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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實習指導教師設置辦法施行細則

更新日期 2018-11-13 17:55:29 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文校字第1070016003號函公布 單位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11月0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7年01月06日經校長核定後施行
中華民國100年05月23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1月0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文校字第1070016003號函公布
一、
本細則依「中國醫藥大學實習指導教師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
本系為提昇教學的品質,強化見習、實習以及教學相長之真義,特設置實習指導教師。
三、
凡在與本校有建教合作之教學醫院指導本學系學生實習之專業人員具有大學以上學歷、領有該領域之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或高等考試通過之證照、有五年以上專業經驗資格者。設置方式如下:
(一)於放射、核醫、腫瘤治療三部門分別設置臨床實習指導教師人數至少1名。
(二)教師人數以實習學生每5人設置3名,實習學生不足5名則以設置3名教師為原則。由本系查核後推薦,簽請 院長同意後由學院統一核發聘書,聘為本校實習指導教師,協助本系學生見習、實習之教學。
四、
實習指導教師不佔本系專任教師名額,每學年一聘,無等級之區分,不支薪及鐘點費,且不報部請頒教師證書。
五、
本細則業經系務會議通過,陳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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