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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5-01-21 15:31:04 文號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明校字第1140000863號函公布 單位 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3年6月9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3月9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4月18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系課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中醫學院院課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明校字第1140000863號函公布
第一條、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設置辦法」辦理,訂定「中國醫藥大學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本學程主要在培訓及儲備中醫藥產業經營管理專業人才,提供學生於專業素養外,第二專長的跨領域整合學程學習,提升學習興趣,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
第三條、
學程規劃:
一、修畢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發給「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程證書。
二、本學程至少修滿課程十五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六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它學程必修之科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選修別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必修
課程
中醫養生學
2
中醫大中醫系
中草藥養生與保健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中醫藥養生產業
2
亞大保健系
行銷管理
3
亞大經管系
選修
課程
中醫美容學與實務
2
亞大保健系
產品設計與行銷實務
2
亞大保健系
保健生物技術
2
亞大保健系
醫學美容保健
3
亞大保健系
中醫與保健
2
中醫大運醫系
經絡保健學
2
中醫大物治系
生活中藥
2
中醫大醫學系
中藥保健食品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中草藥新藥開發概論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中草藥商品學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中草藥產品開發研究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中藥藥品行銷管理學
2
中醫大中藥中資系
 
 
第五條、
申請選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加選課截止前,向原肄業學系提出學程申請表及在校全部成績單,經系主任審查認定其確具選讀學程能力者,修習學生需提交修課計畫(含修課科目)至學程委員會審議,送請本學程召集人同意,再彙整送教務處核定,並審查其應修科目內容。
第六條、
修讀本學程學生,每學期均應按規定日期辦理加退選,選課悉依本校「學生選課須知」辦理,並得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至他校修讀。
第七條、
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專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招生對象。
第八條、
進入本學程前修習之科目,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可抵免學程學分。
第九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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