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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8-11-15 14:28:49 文號 單位 營養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5年01月28日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07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生技製藥暨食品科學院院級學生見實習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營養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見、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見、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成員及工作執掌如下:
(一)組織成員:
1、主任委員一名由系主任擔任並主持會議。
2、委員3人:由本系負責見、實習課程專任教師擔任之。
3、學生代表2人:本系大學部學生擔任。
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家學者、家長代表、法律專家或產業界人士擔任,陳請校長聘任。
(二)工作執掌:
1、規劃及監督學生見、實習分發、見、實習輔導計畫之執行、學生見、實習成效之評估及檢核及確認書面契約等相關事項,並將結果呈報「院級見、實習委員會」。
2、協調解決本系學生在見、實習期間所發生之相關事宜及學生申訴之處理。
3、其他見、實習相關事宜。
第三條
本會每學年至少應召開委員會議一次,並得由主任委員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集。
本會委員採無給職,聘期一年,遴選得連任。
第四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並經「院級見、實習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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