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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國際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 2020-06-18 14:10:49 文號 中國醫藥大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明校字第1090006800號函公布 單位 藥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5年01月14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5月20日文校字第1050006812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藥學院107學年度系務暨院務聯合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文校字第1070016732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藥學院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明校字第1090006800號函公布
為鼓勵藥學院學生至各合作交流學校進行海外研習,包括大學部同學的暑假海外研習及碩、博士班畢業前半年至一年的海外研習等,以提昇品質及具體之研究特色,特設置『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國際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設置要點。
本委員會委員13名,由藥學系及製藥碩士學位學程推舉11名,藥用化妝品學系推舉2組成。各委員採無給職,任期一年。
本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委員互選之,負責綜理本會會務,召開會議,並擔任主席。
本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委員會主要工作是訂定並修改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及應依所訂定之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審核資格、安排學生前往合作交流學校研習,並追蹤、考核。
本委員會委員應出席學生出國研習行前的座談會。
本要點由本委員會提出,經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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