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8-06-25 15:18:31 |
文號 |
中華民國107年06月25日文校字第1070009057號函公布 |
單位 |
醫學系 |
內容 |
中華民國106年01月24日草案制定
中華民國106年02月20日105學年度醫學系第1次系務會議
中華民國107年01月09日106學年度醫學系第2次系務會議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9日106學年度醫學系第3次系務會議
中華民國107年06月25日文校字第1070009057號函公布
緣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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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尚武教授生於民國六年,山西省定襄縣人,曾任教於台大醫學院解剖學研究室講師、國防醫學院生物型態學系大體解剖主任教官及台灣師範大學衛教系兼任教授。民國六十三年離開國防醫學院應聘為中國醫藥學院醫學系解剖學科教授兼主任,期間並兼任醫學系主任。鄭教授畢生耕耘奉獻醫學基礎教育,春風化雨,造就無數杏林良醫,濟世救人,服務本校醫學系十七年貢獻良多,為中華民國解剖學會發起人及創會會員,並曾擔任學會理事,於民國八十八年獲頒中華民國解剖學會終身成就獎,晚年因心肺機能障礙於民國九十年二月八日辭世,享年八十有四。為紀念鄭尚武教授培育之恩與回饋母校,醫學系第二十屆畢業校友詹建發醫師發起籌募「鄭尚武教授紀念薪傳基金」,以幫助清寒醫學系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期望畢業就業後,能將所接受資助金額歸還,以繼續傳承幫助學弟妹,同時更鼓勵曾受鄭教授指導之學生能響應基金之籌募,共襄盛舉,使資金源源不絕,薪火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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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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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定名為「鄭尚武教授紀念薪傳基金」,其創始基金為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由本校財務室設立專戶存入銀行,其餘孳息列入基金以利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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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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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設「鄭尚武教授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當然委員六人,由本校學生事務長、醫學院院長、醫學系主任、醫學系兩位副系主任及發起人或相關人士一位;臨時委員若干人,由申請學生之導師組成;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當然委員推選之。
本會每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由醫學系副系主任一名兼任,負責執行本會之決議。款項部分由本校募捐基金會執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行政事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會委員及總幹事均為無給職。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發展計畫及年度計畫之策訂。
二、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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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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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為中國醫藥大學特種基金項下之校務基金,以本校為管理機關。
一、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1. 校友之捐贈。
2. 指定捐入本基金之捐贈收入。
3. 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4. 其他有關收入。
二、本基金為留本基金,為期保值生息,得存於公私立銀行定期優利存款,或購買公債。每年之基金孳息為支用額度上限,其盈餘再列入基金,以利保值。
三、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校本校法規處理。
四、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缴中國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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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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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系學生申請流程:
一、本基金申請借款條件:
1.限本校醫學系學生,無力負擔學雜費或生活費者。
2.具有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3.二年級至五年級學生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
4.以未領取其他獎學金或接受其他助學金者為優先。
5.申請日期為每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二、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戶證明書。
3.上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三、審查方式:
合乎申請條件學生由鄭尚武教授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決議,陳請校長同意後核給;借款金額最高每學年每名二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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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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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由本會訂定及修改,經醫學系系務會議通過,自校長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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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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