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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更新日期 2023-08-10 09:45:58 文號 單位 藥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7年06月08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5月22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05月24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本校藥學系、藥用化妝品學系、營養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特擬定中國醫藥大學「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第二條:
本獎學金系由「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第三條:
本獎學金設置審查委員會進行獎學金之評審作業,評審委員會由7名委員組成,包括藥學院院長(當然委員)、藥學系教師代表3人、藥用化妝品學系教師代表1人、營養學系教師代表1人及佑爾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人。
第四條:
本獎學金於每學年第二學期頒發一次,由藥學系、藥用化妝品學系、營養學系老師推薦,共八名,每名獎學金新臺幣壹萬元。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
1.藥學系學士班4名。
2.藥用化妝品學系學士班2名。
3.營養學系學士班2名。
第五條:
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具備下列條件:
1.就讀本校藥學系、藥用化妝品學系、營養學系之學生,申請及獲獎時須具備學籍。
2.上兩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3.該學年度並未領取學校其他申請型獎學金者。
第六條: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上兩學期成績證明。
3.老師推薦信。
4.自傳及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第七條:
審查委員會依據候選學生其申請動機、家境狀況、課外表現、學業成績、推薦信內容等綜合考量後經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獲獎學生名單將公布於藥學系、藥用化妝品學系、營養學系網頁,同時於公開集會場所頒發獎學金及獎狀,公開表揚得獎學生。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會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或終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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