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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張步桃醫師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2-11-16 15:12:21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明校字第1110014964號函公布 單位 中醫學院
 內容
中華民國108年04月09日107學年度第4次中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明校字第1080005522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9日108學年度第1次中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8日明校字第1080013819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111學年度第1次中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明校字第1110014964號函公布
第一條
張步桃醫師為鼓勵優秀學生與協助清寒學生特捐款設立「張步桃醫師獎助學金」(以下稱本獎助學金)以鼓勵中醫學院大學部學生專心向學與研究。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係以張步桃醫師家人之捐款作為基金,由本校財務室設立專戶管理。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之審查核發,委由中醫學院院長邀集中醫學院各系主任開會審查決定。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一、就讀本校中醫學院大學部之學生學業成績優秀,前學年度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1.平均成績不含醫院學習成績。
2.申請時需繳交學年成績證明書及參與教師研究計畫證明書各乙份
二、就讀本校中醫學院大學部之清寒學生繳交:
1.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國稅局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證明乙份。
2.前學年度學年成績單證明書乙份。
3.參與教師研究計畫證明書乙份。
三、當年度未申請獲得其它同性質獎學金者為優先。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
一、獎勵優秀學生,中醫學系甲組二名、乙組二名、學士後中醫學系三名、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一名,每名獎學金為新台幣伍萬元整。
二.獎勵清寒學生一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第六條
本獎助學金為學年制,每年公告並受理申請。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審議通過,校長簽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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