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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服務學習課程記錄與省思競賽評選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0-10-12 15:24:23 文號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明學字第1090011885號函公布 單位 服務學習中心
 內容
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服務學習課程規劃小組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明學字第1080012155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服務學習課程規劃小組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明學字第1090011885號函公布
一、
為鼓勵學生應用所學之專業知能從事服務學習,並能撰寫記錄與省思分享,特制定服務學習課程記錄與省思評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每學期參與大學部開設之專業服務學習課程學生為對象,獎勵撰寫專業服務學習記錄與省思優良之學生。
三、
由各學系服務學習課程教師評審該學系修課學生之記錄與省思,並於每學期末提報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
四、
獎勵分為優選與佳作兩級。由各學系服務學習課程教師於當學期修課班級中每班評選一名優選,頒發新台幣伍佰元之獎金並由服務學習中心簽請嘉獎一支,另於服務學習合作機構代表座談暨成果發表會上公開表揚;每班另可評定佳作2名,統一由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簽請嘉獎一支。
五、
本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其獎勵名額得視經費狀況予以調整,經費來源由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執行之計畫項下支應。
六、
本要點經中國醫藥大學服務學習課程規劃小組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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