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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智慧醫療創新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2-04-25 10:18:50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明校字第1110004868號函公布 單位 醫務管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09年01月08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醫務管理學系課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3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3月25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4月08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04月23日明校字第1090004348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醫務管理學系課程共識營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3月18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公共衛生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3月30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04月13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明校字第1110004868號函公布
第一條
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程設置辦法」辦理,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智慧醫療創新管理學分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
本學程設置旨在培育學生具有智慧化醫療及創新管理之素養,整合策略管理、人工智慧、創新管理及資訊科學等領域之專業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增加學生未來就業之競爭能力。
第三條
學程規劃:
(1)修畢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得於線上申請學分學程核發,經本學程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後,於授予學位或離校時,一併核發學程證明書。
(2)本學程至少修滿課程十八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九學分不可為主修、輔系或其它學程必修之科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必修課程/學分數
醫療策略管理
2學分
人工智慧類課程
2學分
領導與新創
2學分
資料處理與分析
2學分
創意實踐工作坊
2學分
 
 
選修課程/學分數
醫院管理決策
2學分
醫療品質管理
2學分
醫療資訊管理
2學分
資料庫管理
2學分
資料探勘概論
2學分
創意理論工作坊
2學分
創新與變革管理
2學分
病歷管理
2學分
疾病分類
2學分
醫務管理學
2學分
健康保險
2學分
績效管理類課程
2學分
衛生政策類課程
2學分
健康資訊應用概論
2學分
健康管理資訊系統
2學分
智慧醫療管理概論
2學分
 
 
 
 
 
第五條
申請選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每學期加選課截止前,向原肄業學系提出學程申請表及在校全部成績單,經系主任審查認定其確具選讀學程能力者,修習學生需提交修課計畫(含修課科目)至學程委員會審議,送請本學程召集人同意,再彙整送教務處核定,並審查其應修科目內容。
第六條
修讀本學程學生,每學期均應按規定日期辦理加退選,選課悉依本校「學生選課須知」辦理,並得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至他校修讀。
第七條
本學程以本校暨國內大學院校大學生及研究生為申請對象。
第八條
進入本學程前修習之科目,屬學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可抵免學程學分。
第九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再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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