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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優秀大學生修讀中西醫結合研究所碩士班課程辦法

更新日期 2024-09-19 13:19:53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明校字第1130013517號函號公布 單位 中西醫結合研究所
 內容
中華民國109年04月10日108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明校字第1090004439號函號公布
中華民國113年05月10日112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明校字第1130013517號函號公布
一、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就讀本校中西醫結合研究所碩士班,以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依「中國醫藥大學獎勵優秀大學生修讀碩博士班課程辦法」訂定本辦法。
二、
甄選規定如下: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4年制以上學系得於1-4年級下學期申請,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班)前50%或曾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者,得於本校規定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應於本校指定日期前向研究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三)繳交資料:
1.歷年成績單掃描檔(含名次百分比)
2.個人資料表(含可提供面談委員參考之有利資料,如曾參與之研究計畫等),以 A4版面2頁為限
3.持「曾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資格申請者,需另附:計畫補助或參與證明。
(四)甄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必要時得舉行口試。本所應輔導獲獎學生選修課程,並選定教授輔助其選課及研究。
(五)招生名額:以每年公告名額為準。
三、
本所應成立「優秀大學生修讀中西醫結合研究所碩士班課程甄選委員會」,所長為當然委員並擔任召集人,另由召集人聘任委員二至四人,召開審查會議,經審查會議通過後名單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
四、
其他未規定事項,均依照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五、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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