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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更新日期 2020-08-05 11:48:21 文號 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明環字第1090008821號函公布 單位 環安室
 內容
中華民國109年7月2日108學年度第2 學期第4 次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明環字第1090008821號函公布
一、
目的:為預防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避免本校工作者因姿勢不良、過度施力及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促發肌肉骨骼疾病,引起工作相關肌肉骨骼傷害、疾病之人因性危害的發生,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1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之規定辦理。
二、
適用對象:本校全體工作者。
三、
執行期程:按年資分年度執行本計畫,區分標準如下:年資20年以上、年資10-20年、年資10年以下。
四、
權責單位:
(一)環安室:
1.規劃、擬定及推動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2.校內工作者肌肉骨骼傷病及人因性危害因子調查。
3.依風險評估結果,提出改善與建議。
4.評估與追蹤改善方案之成效。
(二)單位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協調有關人員施行本計畫。
(三)本校全體工作者:配合本計畫實施,並做好自我保護措施。
五、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人因性危害防止計畫流程」(附件1)推動,項目及程序如下:
(一)需求評估:
1.傷病現況調查:
(1)健康與差勤監測: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就既有的健康檢查資料、差勤紀錄(人力資源室提供缺工或請假紀錄)、經常至健康中心索取痠痛貼布、痠痛噴劑等,追蹤肌肉骨骼傷病案例、疑似肌肉骨骼傷病案例。
2.主動調查: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可應用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附件2),主動對於全體勞工實施自覺症狀的調查。
根據需求評估結果,將個案區分為確診疾病、有危害、疑似有危害、無危害等四個等級,以確認有危害與沒有危害的勞工個案,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得依危害等級建議處理方案,並將這些資料製作成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追蹤一覽表(附件3)及肌肉骨骼傷病調查一覽表(附件4),以利後續改善與管控追蹤。
(二)作業分析及危害評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針對需求評估結果,確認有危害的勞工個案,經工作分析,並依照勞動部特別取得德國聯邦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BAuA)授權同意後所開發中文單機版人因危害風險評估工具(KIM),進行人因性危害風險評估。如開始作業分析時判斷KIM不適合作為評估工具,將考量使用其他量表。
(四)執行改善:
1.依據作業分析及危害評估結果,考量危害性大小、執行可行性、所需人力資源、經費需求及可採行的技術等,由勞工、單位主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共同擬訂具有可行性之改善方案。
2.依據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與管控追蹤一覽表及各評估結果,對於各等級實施工程控制、行政管理或健康管理:
(1)以其他方式取代人力作業;
(2)改變人體施力部位;
(3)改變工作方法;
(4)調整工作姿勢;
(5)健康促進;
(6)人事調整。
(五)管控追蹤:
1.持續追蹤工作者恢復健康之情形,並予以紀錄肌肉骨骼傷病人因工程改善管控追蹤一覽表(附件5)。
2.經追蹤結果顯示改善成效不佳個案,提報本校環安室會議討論,邀請勞工與單位主管共同另擬改善方案並落實執行。
六、
計畫執行相關文件考量做為校方執行人因預防措施之佐證,予歸檔留存七年,並保障個人隱私權。
七、
本計畫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審通過,陳請校長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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