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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數位門禁管理要點

更新日期 2021-11-04 11:32:45 文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03日明總字第1100013482號函公布 單位 事務組
 內容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1月03日明總字第1100013482號函公布
一、
為落實本校數位門禁管理及環境安全,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數位門禁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數位門禁,係指以數位辨識技術(例如:刷卡機、人臉辨識、車牌辨識),應用於出入口、通道,並連動開啟門禁、電梯等設施。
數位門禁設施不得影響緊急逃生動線。
三、
數位門禁系統應紀錄人員、車輛進出資訊,管理單位因安全、防疫之需求,或經校長核准,方得查詢門禁系統資訊。
四、
總務處統籌規劃管理全校數位門禁系統;各單位因空間管理及進出動線需求,得向總務處申請設置門禁設施,並指派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及系統維護。
數位門禁設施之設置、管理須經校長核准後,方得實施。
五、
本校數位門禁管理系統權責劃分如下:
 
(一) 校長室:校長室相關行政空間
 
(二) 學務處:學生宿舍、社團空間
 
(三) 圖書資訊中心:座位管理系統、圖書資訊中心進出口
 
(四) 總務處:校園門禁、公共空間、行政單位、教師研究室、停車空間、電梯
 
(五) 教學單位:所屬教學、研究、實驗及行政空間
六、
門禁開放以上下班時間為原則;各單位得依安全管理需求,另訂門禁開放時間,並使通行人員知悉。
七、
門禁卡可經由教職員工服務證、學生證設定,無證者得利用校務行政系統向總務處申請,經該空間管理單位一級主管同意後,開通門禁。
八、
如需通行非所屬單位之門禁,得利用校務行政系統向總務處申請,經該空間管理單位一級主管同意後,開通門禁。
門禁全通卡須經校長核准後,始得開通。
九、
本校附設機構同仁得經校長核定後,匯入本校門禁管理系統,並依第八點申請開通門禁。
十、
遺失、毀損門禁卡,須向門禁管理系統權責單位註銷並申請使用新卡。
離職(校)時,須向門禁管理系統權責單位註銷。
十一、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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