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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運動醫學系碩士班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細則

更新日期 2022-01-12 18:01:51 文號 單位 運動醫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為增進本系研究生學術研究品質,提升研發能量,訂定本細則。
二、
本系研究生主指導教授以本系專任教師為主。其研究生之主指導教授資格需符合「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相關規定。
三、
每位主指導教授指導本校研究生總人數之限制,依本校「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規定之。
四、
本系每位研究生至多由三位指導教授共同指導,其中一位應擔任主指導教授。研究生三親等內親屬或重大利害關係人,不得擔任其指導教授。
五、
指導教授因故主動提出終止指導關係,或研究生因故須更換指導教授時,應依「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六、
其他未規定事項,依照本校「中國醫藥大學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實施要點」辦理。
七、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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