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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2-04-19 08:57:40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明教字第1110004596號函公布 單位 教學組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明教字第1110001123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1年4月13日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明教字第1110004596號函公布
第一條
本校為推動學生英語聽說讀寫實力及整體教師英語教學能力,以提升國際文化交流競爭力,特設立「中國醫藥大學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之業務如下:
一、營造全校英語學習環境。
二、推展各項英語文教學及研究。
三、研議全校英語能力指標。
四、協助與支援英語文教學活動。
五、負責本校學生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提昇學生外語能力。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各項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之。
第四條
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負責對本中心之業務提供諮詢與督導。
前項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其中主任委員由校長聘請副校長擔任,其餘委員由校長聘請教務長、本中心主任及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擔任。
第五條
本中心分設課程規劃組、教師培育組及學習評量組,掌理業務如下:
一、課程規劃組
(一) 全英語授課線上課程研發
(二) 全英語授課平台課程分享
(三) 辦理非學分班語文課程
(四) 辦理語文競賽、講座等活動
二、教師培育組
(一) 全英語授課教師培訓及延攬
(二) 全英語授課教師環境提升
(三) 全英語授課教學評鑑規劃
三、學習評量組
(一) 全英語授課蒐集學生回饋
(二) 審核校內英文畢業門檻
(三) 維護線上語文學習測驗平台
(四)學生英文能力評量規劃
前項各組得置組長一人,由本中心主任提請校長聘請助理教授級以上之教學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之。
本中心得置行政人員若干人,得由本校總員額內調配之。
第六條
本中心運作所需經費,以委託機關補助研究計畫項下經費支應為原則。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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