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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規則

更新日期 2022-04-19 11:35:41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明校字第1110004597號函公布 單位 醫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3月3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醫學系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110學年度第2次醫學院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明校字第1110004597號函公布
一、
本規則依本校「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第七條訂定之。
二、
申請抵免學分學生包括:
(一)本系新生(含重考、重新入學生等)。
(二)校內轉系生。
三、
抵免學分規定:
(一)重考或重新入學之新生,以抵免醫學系所開科目為原則,且抵免後該學期所修學分數不得低於規定之下限學分數(目前為九學分)。經核准抵免學分數達該學系欲提編年級前之必修課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得由醫學系審核,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後,提高編級至二年級。
(二)轉系生抵免總數以轉入年級前該系應修學分總數為原則,並由學系輔導評估並經學生同意後,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調整至適當年級,其修業年限以調整後之年級計算,並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
(三)入學前已修習軍訓成績及格者,其課程抵免依軍訓暨生活輔導組規定辦理審核。
(四)入學前已修習體育成績及格者,其課程抵免依本校「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抵免體育課程作業要點」辦理。
四、
抵免學分之原則:
(一)申請抵免通識課程、軍訓課程或體育課程,由醫學系轉本校通識中心、軍訓室與體育室審查。
(二)本系醫師(ㄧ)國考科目不得申請抵免學分,包括「生物化學(含分子生物學)、解剖學(含神經解剖學)、胚胎及發育生物學、組織學、生理學、微生物免疫學、寄生蟲學、藥理學、病理學、公共衛生學」等科目。
(三)申請基礎科學與其它必選修科目抵免學分之基本原則包括:(1)應與本系畢業學分認定表課程名稱相同或類似,(2)與本系課程內容核對符合達70%相同。(3) 提出抵免科目成績須達80分以上(等第制A-)以上。
(四)審查過程先由該科目開課老師依學生繳交之課程大綱與課程內容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再由課程委員會成立審核小組審核是否通過。
(五)學分不同之科目抵免︰只能以多抵少者,該科目抵免後,以少學分登錄,並該科目多餘學分不得用於其他科目抵免。
五、
抵免學分之申請與流程:
(一)抵免學分之申請於入(轉)學註冊後辦理,申請以一次為限(含線上或紙本等),且須於學校公告辦理期間內(通常為開學後第二週選課結束前)完成。
(二)申請學生須填具抵免學分表並檢附相關文件,畢(肄)業生附歷年成績表(肄業生另附轉學或修業證明書)或推廣教育中心學分證明書,至醫學系辦理初審。
(三)系課程委員會審核小組初審完成後,送交教務處進行複審。複審完畢,經教務長核定後;登錄於各生歷年成績表。
(四)提高編級限於入學之當學期辦理,並於開學起第二週選課結束前提出申請。提高編級學生應修讀之必選修科目及畢業學分數以符合編入學年班之規定為原則。
六、
本規則經醫學系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逕送校課程委員會核備後,陳請校長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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