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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更新日期 2022-05-16 14:02:40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明教字第1110005898號函公布 單位 教學組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明教字第1110005898號函公布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從事教學相關研究機制,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補助對象以當年度未獲「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專任教師為優先。
第三條
教師於公布申請期限內,持計畫申請書向教務處提出申請,每位教師以一案為限,計畫執行期程為一年。獲補助之教師,應申請次學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第四條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審查委員」由教務長聘請本校相關領域之專任教師2名擔任,負責計畫審核與補助核定等相關事宜。
第五條
補助金額依當年度預算分配,並依本計畫相關之業務費支用規範辦理。
第六條
曾獲本辦法補助之計畫主題或相同計畫案,不得重複申請本校或其他機構補助。
第七條
獲補助之計畫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期末成果報告書,並於本校舉辦相關活動時,分享計畫成果。
第八條
本辦法之使用經費,由學校自籌或教育部補助經費下支付。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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