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2-10-26 13:26:46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明校字第1110013875號函公布 單位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111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明校字第1110013875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學系為雙主修。
三、
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本學系為雙主修,經雙方學系系主任同意且經本學系審查通過後,擇優錄取,錄取人數至多2名。
審查項目:書面資料佔總評分50%(附歷年成績單和排名)及面試佔總評分50%。
四、
修讀雙主修學生,需修滿主修學系及本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並成績及格,始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一)主修學系與本學系之專業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本學系決定是否可抵免。
(二)通識學分:可抵免。
五、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本要點經系務、院務會議通過,並提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