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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EMI護照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2-11-18 13:55:55 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明雙字第1110015081號函公布 單位 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
 內容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111學年度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第5次會議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明雙字第1110015081號函公布
 
一、
為落實鼓勵學生參與全英語相關課程活動,讓英語學習於生活中,提升本校學生英語能力,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EMI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護照實施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凡本校學生於修業期間,參與各項全英語課程或活動皆可納入學習護照集點。
三、
點數除可做為學生學習歷程紀錄外,亦可於報名參加出國研習與交換生時獲得加分並優先考量。
四、
認列項目如下:
(一)EMI課程:修完全學期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給予點數,並於成績單上加註。
(二)全英語講座:如English Café、English day、English Corner、English Free Talk…等。
(三)全英語競賽:如參加全英語之演講比賽、歌唱比賽、影片競賽、學術發表…等。
(四)其他:非上述課程或活動經由「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認列者。
五、
點數採計方式:
(一)EMI課程類:每學分認列15點。即15點x學分數=認列點數。
(二)全英語講座與競賽:
1. 參賽者或主講者:1小時認列3點,每次最高認列3小時,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
2. 觀眾:1小時認列1點,每次最高認列3小時,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
(三)全英語講座與競賽:其他經由「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認列之活動,依審核結果核計點數。
六、
本要點之點數採計,載明於各舉辦場次公告之注意事項。校外EMI講座、分享會與競賽活動類之時數採計,須於參與活動後2週內填寫校外EMI藝文展演活動點數採計申請單(含學習報告)與其他佐證資料繳交至「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由中心審核認列。
七、
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及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本校「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會議審議後,提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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