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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轉譯醫學暨新藥開發研究所學生修讀輔系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3-08-23 09:52:01 文號 單位 轉譯醫學暨新藥開發研究所
 內容
中華民國112年06月12日111學年度所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07月26日111學年度院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轉譯醫學暨新藥開發研究所學生修讀輔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資格: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入學起至第四學期開學前止,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班)前50%,得申請加修本所同級碩、博士班為輔系。
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本所為輔系,經主系所指導老師及雙方系所主管同意審查通過後,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
三、
錄取名額:以不超過每年核定本所碩士班、博士班招收名額一半為上限,得不足額篩選。
四、
甄選程序:
(一)成立審查委員會:由所長推薦委員三至五人之建議名單,經研究生事務長同意,必要時由校長遴聘之。
(二)辦理甄選考試:審查委員會依申請者之資料進行審查及面談。
五、
甄選標準:
(一)資料審查(佔總成績百分之三十)
(二)面談(佔總成績百分之七十)
附註:同分參酌順序:1.面試 2.資料審查
六、
一、依本要點修讀輔系之博士班學生,除須修滿主系所規定畢業應修科目外,應完成本所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論文及校級必修學分),包含本所之院、所必修科目及本所開課選修科目任一門,以申請核准學年度之畢業學分認列表為準。
二、依本要點修讀輔系之碩士班學生,除須修滿主系所規定畢業應修科目外,應完成本所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論文及校級必修學分),包含本所之院、所必修科目及本所開課選修科目任兩門,以申請核准學年度之畢業學分認列表為準。
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並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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