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3-08-23 09:54:05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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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轉譯醫學暨新藥開發研究所 |
內容 |
中華民國112年06月12日111學年度所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07月26日111學年度院務會議通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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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轉譯醫學暨新藥開發研究所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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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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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入學起至第四學期開學前止,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佔全系(班)前50%,得申請加修本所同級碩、博士班為雙主修,但一般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不得互為雙主修。
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本所為雙主修,經主系所指導老師及雙方系所主管同意審查通過後,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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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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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以不超過每年核定本所碩士班、博士班招收名額一半為上限,得不足額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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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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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程序:
(一)成立審查委員會:由所長推薦委員三至五人之建議名單,經研究生事務長同意,必要時由校長遴聘之。
(二)辦理甄選考試:審查委員會依申請者之資料進行審查及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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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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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標準:
(一)資料審查(佔總成績百分之三十)
(二)面談(佔總成績百分之七十)
附註:同分參酌順序:1.面試 2.資料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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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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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要點修讀雙主修之碩、博士班學生,除須修滿主系所規定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外,並應完成主系所及本所各一篇學位論文,其論文題目及內涵應有所不同。此外,學生須符合主系所及本所訂有畢業條件與資格考核規定等規定。
二、主系所與本所如訂有共同指導論文合作協議,碩、博士班學生得撰寫一篇涵蓋兩系所研究領域之學位論文,並通過兩系所共同辦理之學位考試,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不受前項須完成本所學位論文之限制。
三、依本要點修讀雙主修之博士班學生,除須修滿主系所規定畢業應修科目外,應完成本所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論文及校級必修學分),包含本所之院、所必修科目及本所開課選修科目任一門,以申請核准學年度之畢業學分認列表為準。
四、依本要點修讀雙主修之碩士班學生,除須修滿主系所規定畢業應修科目外,應完成本所現行規定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論文及校級必修學分),包含本所之院、所必修科目及本所開課選修科目任兩門,以申請核准學年度之畢業學分認列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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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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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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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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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經所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並送研究生事務處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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