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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外籍研究生申請轉入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24-06-28 18:22:14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 日明校字第1130009594 號函公布 單位 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內容
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112學年度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事務會議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112學年度第6次研究生教育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 日明校字第1130009594 號函公布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研究生申請轉所辦法」第五條,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外籍研究生申請轉入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外籍研究生因特殊情形,得申請轉入公共衛生國際碩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相同學制班別(以下簡稱轉所)。研究生申請轉所,於每學期最後一個月(一月或七月)辦理。
三、
為辦理研究生轉所業務,由學程主任擔任召集人,由本學程專任教師組成三人審查小組。
四、
審查小組委員任期一年,工作職掌如下:
(一)外籍研究生轉所申請之審查。
(一)核定通過轉所審查之研究生應修及補修課程。
五、
申請條件:
(一)修業一學期(含)以上,兩學年以內。
(二)本校外籍生且符合本學程之報考資格:
1.需具學士學位。
2.具良好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六、
申請手續:
(一)於本校公告期限內,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填具「研究生轉所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及相關備審資料,於原就讀研究所主管同意後,向研究生事務處提出申請。
(二)由審查小組審查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審查結果經本學程主任、院長及研究生事務長同意,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
七、
轉入名額:
辦理轉所後,本校該學年度招生總數不得超過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之招生名額。
八、
經核准轉所外籍研究生,其在原就讀研究所已修習及格之課程學分,得於核准轉入之當學期開學前,依「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辦理抵免學分要點」辦理抵免,並須符合本學程該入學學年度之畢業條件,始可畢業。
九、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與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
本要點經本學程事務會議、院務會議及研究生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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