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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醫療資訊學系系務會議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4-09-24 12:43:10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明校字第1130013798號函公布 單位 醫療資訊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3年9月16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明校字第1130013798號函公布
第一條
中國醫藥大學醫療資訊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系務會議設置辦法係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訂定之。
第二條
一、本系系務會議由下列代表組成:
(一)當然代表:系主任。
(二)教師代表:本系專任教師。但該學年度休假、請假、借調或預定出國研究、進修超過半年以上之教師不得具代表資格。
(三)職員代表:由本系職員擔任。
(四)學生代表:二名(含系學會會長)。
二、系主任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三條
系務會議由系主任召開並擔任主席,每學期至少應召開一次;若有其他系務相關事項,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系主任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職務代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
第四條
系務會議討論事項:
(一)審議本系系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二)審議本校法令規章中明訂須經系務會議審議的各項規章(設置辦法)。
(三)會議之提案及系主任提議事項。
(四)研討教務、學務、總務、研究及其他有關本系之重要事項。
第五條
系務會議應有全體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以達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為通過。
第六條
系務會議議案之表決,一般議案以舉手表決為原則,特殊情形得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第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或本校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報請院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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