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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再生醫療跨領域微學程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25-10-20 12:03:12 文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安校字第1140015050號函公布 單位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114年04月24日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0日安校字第1140015050號函公布
第一條
法源依據: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設置辦法」,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再生醫療跨領域微學程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設置宗旨:為提昇本校學生對於再生醫療領域之學習,因應「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之人才培育需求。
第三條
學程規劃:
一、修習本微學程所規劃之課程,且成績及格者達規定學分者, 得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發給「中國醫藥大學再生醫療微學程」證書。
二、本微學程至少修滿8學分 (含)以上,應修科目至少有4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輔系、雙主修之必修科目。
三、修習本微學程學生,若就讀本校研究所,於本學程內所修習科目申請抵免,惟已計入其取得學士學位時規定之畢業課程及學分者,不得再申請抵免;必修課程僅得申請免修。
第四條
修習課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幹細胞之臨床應用與研究
2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再生醫學
2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細胞暨生殖技術
2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臨床檢驗品質管理系統
1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實驗室開發檢測與管理
2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碩士班
細胞生物學/細胞分子生物學
2
各系所
遺傳學/人類遺傳學
2
各系所
幹細胞與組織工程
2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3D列印醫療應用
2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牙醫學系
醫療器材管理與法規
2
各系所
細胞治療法規與臨床實務
1
生物科技學系碩士班
以上課程自由選讀,並修滿8學分(含)以上
 
 
第五條
申請修習本微學程之學生應依「中國醫藥大學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第六條
學生於在學期間(不包括延修)申請修讀本微學程,應於每學期教務處規定之申請期間內,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請,經學程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始完成申請手續。
第七條
修畢本微學程所規劃之課程者,得於線上申請學程核發,經本微學程及教務處審核通過後,於授予學位或離校時,一併核發學程證明書。
第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校相關規定及學程委員會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再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