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規定:
(一)申請資格:
1.論文與專書獎勵申請者需為本校或醫院現職專兼任人員或顧問,且必需冠以「中國醫藥大學或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名稱,每篇論文(或每部專書)只獎勵壹人。
2.研究論文以「篇」為單位,同一研究專題不得重覆請獎或以不完整之片段、章節分別請獎。
3.投稿或與大陸學者共同具名於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作者之國家名稱,以China或Taiwan, China等不符我國整體利益之方式參與及署名,致貶抑我國國家地位者,該篇期刊論文將不予承認。若發現所投稿件之國名遭擅自修改,應於第一時間主動提出抗議,要求期刊更正。
4.專書申請人應送專書5份至研究發展處(附醫送醫研部),以提出申請。
5.接受國科會、衛福部、本校暨附設醫院以及其他公私立機構經費補助之研究,如非發表於前述規定雜誌,不得逕以其研究報告請獎;個人學位論文除非獲准在前述雜誌發表,亦不得請獎。
6.申請獎勵之時,若已離職者則不予補助。
(二)論文獎勵部份:
1.每篇論文總點數(計算方式如附表1)乘以預算點值。
2.除依第二條第一款核給獎勵金外,另按下列標準予以獎勵:
(1)每位教師當年發表總篇數依不同篇數級距予以獎勵(如附表2)。
(2)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高High Impact Factor (IF)之正式期刊論文(original article),依下列標準予以獎勵:
影響係數 (IF)
|
獎勵金額(元)
|
10 ≦ IF <20
|
IF×高IF值預算點值
|
20 ≦ IF < 30
|
IF×高IF值預算點值
|
30≦ IF
|
IF×高IF值預算點值
|
(3)發表於Nature或Science之正式期刊論文(original article),依下列標準予以獎勵:
作者序
|
獎勵金額(元)
|
通訊作者
|
50萬元
|
第一作者或當通訊作者與第一作者為同一人時,第二作者視同為第一作者
|
30萬元
|
第二作者或當通訊作者與第一作者為同一人時,第三作者視同為第二作者
|
20萬元
|
其餘作者
|
10萬元
|
(4)同時具上揭(2)(3)項資格,擇優獎勵。
(5)收錄於Nature Index期刊且Impact Factor (IF)值<10之論文,獎勵金加權20%。
(三)論文刊登補助部份:
1.補助項目包括刊登費(page charge)或該雜誌之最低購買數額抽印本費用(minimum reprints)、超頁費、彩色頁印刷費用及英文修改費。
2.申請超頁費、彩色圖版費、刊登費(Page charge)及抽印本費用補助請附上支付明細(信用卡結帳單及付款證明等)、銀行水單及收據(國外必須附INVOICE)(以上均必須為正本)。
3.英文修改費補助金額以1萬元為限,請附公司行號開立之「正式發票或收據」,或本校相關單位(語言中心等)開立之收據及英文修改證明。
4.有關論文超頁費、英文修改費及抽印本補助,若國內有相關機構(如科技部)補助時,請優先向該機構申請補助。
5.生物統計費總額不得超過一萬元,但論文IF (Impact factor)值在5分以上(含)或其於該學門所有期刊前百分之10,則全額補助 (申請請附本校生物統計中心開立之收據)。
(四)學術專書補助部份:
1.著作若以合著方式提出,則每案僅補助一次,其共同著作人不得以該案內容或主要內容再申請補助。
2.以下著作不予獎勵:一、學位論文。二、編纂式的教科書、工具書或翻譯著作。三、已獲得校外獎項者。四、非學術性之通俗著作。
3.專書篇章及專書:學術著作(不含會議論文集、教科書、已發表論文合輯、主編書籍)經審查正式出版者,由研發處或醫研部送校(院)外學者專家二人審查,審查結果分為「特優」、「優良」及「不予推薦」,經二名評審均評定「優良」以上者,始發給獎助,但審查結果為「特優」及「不予推薦」時,應送請第三人審查。
獎勵金額如下:
國內專書篇章:外審均評定「優良」以上,每篇獎助捌仟元;均評定「特優」,每篇獎助壹萬元。
國外專書篇章:外審均評定「優良」以上,每篇獎助壹萬元;均評定「特優」,每篇獎助壹萬伍仟元。
國內專書:外審均評定「優良」以上,每書獎助壹萬伍仟元;均評定「特優」,每書獎助貳萬伍仟元。
國外專書:外審均評定「優良」以上,每書獎助貳萬元;均評定「特優」,每書獎助參萬元。
若為二人(含)以上合著之專書應以「專書」方式申請獎勵;不得單獨取專書中部分章節以「專書篇章」方式申請獎勵。
大陸地區出版之「專書篇章」或「專書」比照「國內」出版。
(五)新進教師特別獎勵部份:
為提升本校延攬優秀人才之競爭力與激勵到校服務後之研究動能,新聘到校第一年之新進教師,將再提供下列特別獎勵:
1.獎勵標的:
(1)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之正式期刊論文。
(2)近5年之學術專書。
2.獎勵金計算原則:
(1)期刊論文部份:
A. IF值積分計分方式如下:
期刊排名百分比或IF值
|
IF分數
|
(1)IF值≧7
|
IF
|
(2)期刊領域排名前3名
|
7
|
(3)期刊領域排名≦5%
|
5
|
(4)5%<期刊領域排名≦10%
|
3.5
|
(5)期刊領域排名>10%
|
IF
|
註:若期刊IF值高於(2)、(3)、(4)項採計之IF分數,可擇優以IF值計分。
B.獎勵金額計算基準為「總論文影響係數(IF)積分*新進教師論文預算點值」
(2)學術專書部份:
A.學術專書獎勵範圍:
(A)學術著作專書經正式出版者。(不含會議論文集、教科書、已發表論文合輯、主編書籍)
(B)下列著作不予獎勵:一、學位論文。二、編纂式的教科書、工具書或翻譯著作。三、已獲得校外獎項者。四、非學術性之通俗著作。
(C)合著著作每部著作僅補助一次,其他共同著作人不得以該書任何內容再申請補助。
B.學術專書獎勵核定基準
(A)新進教師提出申請案後,由研發處提送校外學者專家三人以上審查。審查結果分為「特優」、「優良」及「不予推薦」三級。每部專書經二名評審均評定「優良」以上者,始發給獎助。
(B)專書審查結果將簽請校長核定獎勵金額
3.期刊論文與學術專書之獎勵金總補助上限:教授為50萬、副教授為30萬及助理教授為30萬。
4.已支領彈性薪資之新進教師,不適用本特別獎勵。
5.符合申請國科會新進人員研究計畫者,需先提出計畫申請證明,始可申請本特別獎勵。
6.當年度未執行國科會計畫之教授或副教授,不適用本特別獎勵。
(六)高被引學者特別獎勵部份:
為強化本校研究發表之國際能見度,本校教師獲選進入Clarivate Analytics公布之高被引學者(Highly Cited Researchers)名錄者,將再提供下列特別獎勵:
1.於名單公告後次一年度,每月核發10萬元獎勵金。
2.符合資格者,請檢附獲選進入高被引學者名錄之證明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