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 |
2026-10-12 08:58:47 |
文號 |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安校字第1150014540號函公布 |
單位 |
醫學系 |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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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9月14日 115學年度醫學系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安校字第1150014540號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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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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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醫學院醫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表揚在專業成就暨學術研究、社會暨公共事務服務、醫療暨系務奉獻或其他足資彰顯本系精神之系友,以樹立楷模並激勵後進,特訂定「中國醫藥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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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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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類別如下:
(一)傑出系友:限本系畢業之系友。
(二)榮譽系友:曾服務於本系有傑出表現及貢獻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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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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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設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負責候選人之審議。本委員會由系主任為召集人,本系系友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另置委員四至六人,由系主任聘請本系曾任或現任教師、系友代表共同組成之,每任聘期二年,得連任。必要時得邀請推薦人、相關師長或承辦人員列席說明。前項委員如為候選人,應於會議審核中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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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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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之遴選,本系得視推薦案件量、系務需要或重要活動規劃,不定期召開委員會辦理審議,惟每二年至少召開一次,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為通過。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得獎人數每年不超過三人為原則,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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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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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候選人得自以下方式擇一向本委員會推薦:
一、本系主任推薦。
二、本系師長推薦。
三、本系系友會推薦。
四、本系系友三位以上連署推薦。
五、校內外相關單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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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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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之傑出系友或榮譽系友,由本系頒贈傑出系友或榮譽系友證書,並將傑出事蹟刊登於本系網頁,於適當場合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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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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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當選傑出系友暨榮譽系友之名單及優秀事蹟,得提供至醫學院列入本校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徵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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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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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系友或榮譽系友如有損及校譽或個人不名譽之情事,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撤銷其資格;必要時並得註銷證書及停止或撤除相關公開表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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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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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醫學系系務會議通過,經院長同意,陳請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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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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