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19-05-31 10:22:34 |
文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7號函公布 |
單位 |
藥學系 |
內容 |
961115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訂定
961127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7號函公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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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依據: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特訂定本系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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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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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本系二年級(含)以上學生及碩、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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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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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至系辦繳交申請相關資料。
(二)報名時間:第一學期結束前。
(三)其他附加證件:自傳及讀書計畫、得獎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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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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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驗之證件項目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
(二)學力證件:學生證、歷年成績單。
(三)其他附加證件:自傳及讀書計畫、得獎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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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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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
(一)初審:初審通過後,通知進行複審。
(二)複審
1. 面談:占甄選成績比例70%。
2. 審查資料:占甄選成績比例30%。在校成績(在校成績證明)、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自傳及讀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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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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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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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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