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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2019-05-31 10:22:34 文號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7號函公布 單位 藥學系
 內容
961115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訂定
961127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明校字第1080007557號函公布
一、
實施依據: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學習暨出國研習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特訂定本系學生出國研習作業要點。
二、
報考資格:本系年級(含)以上學生及碩、博士班學生。
三、
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至系辦繳交申請相關資料。
(二)報名時間:第一學期結束前。
(三)其他附加證件:自傳及讀書計畫、得獎作品集。
四、
應繳驗之證件項目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
(二)學力證件:學生證、歷年成績單。
(三)其他附加證件:自傳及讀書計畫、得獎作品集。
五、
甄選方式:
(一)初審:初審通過後,通知進行複審。
(二)複審
  1. 面談:占甄選成績比例70%。
2. 審查資料:占甄選成績比例30%。在校成績(在校成績證明)、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自傳及讀書計畫。
六、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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