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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儀器管理委員會組織及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2024-11-05 13:59:34 文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明校字第1130015890號函公布 單位 藥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88年04月23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0年01月20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2年11月14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09月13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2日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貴重儀器管理委員會組織及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09月17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明校字第1080010329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8年08月22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明校字第1080011865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13年08月27日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明校字第1130015890號函公布
 
一、
為求藥學系儀器之管理及使用,特設置『中國醫藥大學藥學系儀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作業要點。
二、
本會設委員5-7人,由教學分組各推薦一名教師及系主任推薦一名教師代表共同組成。
三、
本會設召集人一名,由委員互選之。綜理本會會務,召開會議,並擔任主席。
四、
本會每學年開會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
本會主要工作是管理學系財產30萬元以上之儀器設備訂定並修改儀器之管理暨使用辦法。
六、
藥學系儀器之管理暨使用作業要點如附件。
七、
各儀器之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經指導教師或系所主管同意,才得使用,於化學共同準備室或儀器管理者事先預約登記即可。
八、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陳報院長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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