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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學士班設置輔系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8-11-26 08:36:51 文號 單位 營養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04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5月15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98年01月13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8月17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生技製藥暨食品科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士班設置輔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每學年本系可接受選修輔系學生(以下簡稱輔修生)之名額:本系招生事務小組決定。
三、
學生申請選修輔系,須於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辦理申請手續,經本系招生事務小組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四、
輔修生至少應選修本系所指定之專業科目二十學分(含營養學6學分),實驗課不列入,並在原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選修科目不得與主系必修科目相同。
五、
其他相關規定均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辦理。
六、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並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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