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09-05-12 10:22:26 |
文號 |
|
單位 |
北港分部 |
內容 |
一、 |
目的:為培養住宿生良好之生活習慣,進而提昇宿舍生活品質,特舉辦本競賽活動。 |
二、 |
評分項目:
(一)浴廁清潔:佔50%,馬桶、洗臉台、浴室牆壁磁磚等處,均應刷洗乾淨無污垢。
(二)寢室整潔:佔25%,加強紗門清潔,但為顧及安全因素,窗戶外側玻璃免擦拭。
(三)團隊精神:佔25%,點名簽到、生活禮節、遵守住宿須知、有無違規之考核等。
|
三、 |
實施方式:
(一)定期訪視:第一、二學期各實施一次。
訪視日期:各樓分開評比,於訪視日期前兩天,由樓長通知各室長知照。
(1)男生宿舍:每學年初依行事曆排定訪視日期,簽核後據以實施。
(2)女生宿舍;女二舍:每學年初依行事曆排定訪視日期,簽核後據以實施。
訪視時間:訪視當天晚上6時起,自1樓開始訪視,訪視順序由樓長安排。(各樓層訪視時間依房間數不同,約25~35分鐘)
3.訪視人員:
(1)由學務分組組長、教官、導師、宿舍輔導員,對各寢室實施抽訪考核。
(2)考評作業採幹部自治方式實施,由各樓長聯合編組實施考評。
(二)不定期訪視:
1.由各樓樓長負責實施平時考核,紀錄優劣事蹟,以憑加扣分。
2.由導師、輔導教官、宿舍輔導員,對各寢室實施抽訪考核。
|
四、 |
一般規定:
(一)定期訪視時,室友應發揮團隊精神,全員到齊,每缺席一人扣3分。
(二)不定期訪視時,以優劣事蹟存記方式,實施加扣分。
(三)寢室如有設備故障,未派員維修者,可於定期訪視時反映,俾派員維修。
(四)如有違規使用電器或物品者,除扣分外,該項物品由學校暫代保管。
|
五、 |
內務規定:
(一)浴廁及馬桶保持清潔,垃圾應分類處理。
(二)桌面、地面、門窗等保持整潔。(為顧及安全,窗戶外側玻璃免擦拭。)
(三)被單平舖於床上。
(四)寢室內不得晾曬衣服,盥洗衣服請晾曬於「晾衣間」。
(五)寢室門及牆壁,除張貼點名表外,不得張貼其他海報、傳單、圖片。
(六)點名表未依規定簽名者,另予扣分。
(七)窗簾應關閉,窗台外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以維宿舍觀瞻及安全。
(八)中廊走道請勿放置鞋架或其他物品,以維護走道之整潔。
|
六、 |
獎懲:
(一)績優寢室:男舍一至四樓及女二舍一至三樓錄取前兩名寢室,女舍各樓取前三名、男舍四樓西側及女二舍四樓各取一名,男舍五樓取前四名寢室各頒發績優寢室獎金壹千元,獲獎之寢室同學各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二)考評成績平均未達60分者,限期改善,擇期重評,未改善者,另案議處。
|
七、 |
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