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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護理學系實習指導教師施行細則

更新日期 2022-09-28 13:15:54 文號 單位 護理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6年5月1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4月19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3月17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系則依「中國醫藥大學實習指導教師設置辦法」訂定之。
第二條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護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昇教學的品質,強化臨床見習、實習以及教學相長之真義,遴聘護理實習指導教師。
第三條
護理實習指導教師之聘任,除領有護理師執照,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大學學歷,且有三年以上臨床經驗。
(二)碩士以上學歷,且有一年以上臨床經驗。
第四條
跨領域長期照護碩士在職專班實習臨床指導教師之聘任,除領有相關專業證書,應具有大學學歷,且有二年長照工作經驗。
第五條
實習指導教師得由系內教師推薦並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簽請該學院院長同意後由學院統一核發聘書,協助本系臨床見習、實習之教學。
第六條
實習指導教師不佔本系專任教師名額,每學年一聘,無等級之區分,不支薪及鐘點費,且不報部請頒教師證書。
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呈請院長及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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