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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公共衛生學課程規劃小組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09-09-04 13:43:30 文號 單位 公共衛生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8.年3月10日
 
第一條 為統籌辦理全校各學系公共衛生學課程之規劃,並依據中國醫藥大學專業共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訂定專業共同課程規劃小組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醫藥大學公共衛生學學科課程規劃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委員及任期如下:
本小組設委員7人,由公共衛生學學科教師代表4人及開課學系教師3人組成。
(一)由學科課程小組負責人擔任召集人,綜理小組事務,召開會議,並擔任主席。
(二)
任課教師代表由學科任課教師互選產生之。
(三)
開課學系教師(非任課教師),由召集人聘任之
本小組委員任期一年,視需要得連任之。
第三條 本小組之工作執掌:
辦理全校各學系本小組課程之規劃;包括授課內容、教材及教師安排等相關事宜。
課程相關經費之編列:每年於編列全校經費預算時,提出教材及其他相關經費預估。
第四條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邀請開課學系主任列席。
第五條 本小組負責公共衛生學學科之課程規劃、課程修訂與任課教師協調等事宜,經專業共同課程委員會審查後,提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送教務會議備查後實施。
第六條 本辦法經專業共同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陳報教務長核簽並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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