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勵項目與金額:
本學系學生於在學期間或畢業未滿一年內達成下列事項之一者,得申請本基金之獎勵,獎勵項目與金額如下:
一、使用本校本系名義,學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與指導教授共同獲得SCI或SSCI級之期刊接受文章刊登,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
台幣伍仟元。
二、使用本校本系名義,學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與指導教授共同獲得TSSCI級之期刊接受文章刊登,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
參仟元。
三、使用本校本系名義,學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與指導教授共同獲得一般國內或國際具審查機制之期刊(非SCI或非SSCI)接受
文章刊登,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壹仟元。
四、使用本校本系名義,學生以第一作者,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口頭或海報論文於國際研討會,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
五、通過具國際認可之檢定機構舉辦之英文能力檢測,達檢定標準者,得申請獎勵金,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壹仟元為限。
六、發明獲得國內外專利權者,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
七、論文主題具創新與學術價值者,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貳仟元。
八、參加個人或團體之國內校外、校際之各項競賽活動者,成績優異,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壹仟元。
九、參加個人或團體之國際之各項競賽活動者,成績優異,每次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
十、其他不屬上述各款之重要學術、專業成就與活動事項,每次申請獎勵金之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參仟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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