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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要點

更新日期 2019-11-12 08:49:54 文號 中華民國105年11月8日文校字第1050014754號函公布 單位 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8年11月02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03月0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03月24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04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05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11月8日文校字第1050014754號函公布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107學年度第5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0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
本校或他校學生得自一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本系為雙主修。
三、
本系每學年至多可接受雙主修學生名額為五名,經雙主修遴選委員會審查後,擇優錄取。
四、
遴選委員成員由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另由主任委員指派二名專任教師組成之。
五、
學生申請本系雙主修時,經原主系及本系系主任同意,並由本系雙主修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送教務處備查。審查項目為書面資料佔總成績50%(附歷年成績單和排名)及面試佔總成績50%。
六、
該學年度申請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應修滿本系該學年度入學生之最低畢業學分數(含全部必修專業科目,並依照本系先後修習之規定),選修學分數至少需十學分為本系專業選修課程。
七、
其他相關規定均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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