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景圖

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物理治療學系系務會議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0-05-25 10:27:39 文號 單位 物理治療學系
 內容
中華民國99年2月5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照護學院物理治療學系,含物理治療學士班及復健科學碩士班(以下簡稱本系),系務會議設置辦法係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九條第二項訂定之。
第二條
本系系務會議由下列代表組成:
一、當然代表:系主任。
二、教師代表:本系專任教師。
三、職員代表:由本系職員擔任。
四、學生代表:碩士班代表1名及學士班代表1名,任期1年,連選得連任。
碩士班代表:由碩士班學生推舉人選代表出席。
學士班代表:由系學會推舉人選代表出席。
五、系主任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三條
系務會議由主任召開並擔任主席,系務會議每月應召開至少一次;若有其他系務相關事項,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系主任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職務代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
第四條
系務會議討論事項及決議下列事項:
一、審議本系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
二、本系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三、本系會議提案。
四、其他有關系務事項。
第五條
系務會議應有全體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代表之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院務會議核定,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