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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空間委員會設置辦法

更新日期 2019-09-16 16:38:57 文號 單位 藥學系
 內容
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藥學系空間委員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99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5月30日校長核定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8月22日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校長核定通過
第一條
為規劃及分配本系空間,特設空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會設委員5-7人,由系主任及各教學分組推薦一位教師代表組成之。各委員採無給職,任期一年。
第三條
系主任為本會召集人,綜理本會會務,召開會議,並擔任主席。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由系主任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辦理本系之空間規劃及分配等相關業務。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陳報院長轉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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