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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中國醫藥大學基礎科學課程與專業共同課程審查要點

更新日期 2018-09-18 13:29:34 文號 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文教字第1070012983號函公布 單位 教學組
 內容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榮教字第1020008401號函公布
中華民國107年9月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文教字第1070012983號函公布
一、
為提升課程教學品質,落實課程檢討機制,訂定本辦法。
二、
基礎科學課程與專業共同課程委員會需檢送新開課程綱要及課程教學進度表審查,且須將課程審查意見納入課程委員會議案,以為課程規劃參考依據,並繳交課程審查意見追蹤表至通識教育中心與教務處備查。
三、
課程審查委員應由各學科課程委員會召集人推薦,每門課程推薦二名審查委員,經由主管同意後送教務處備查。
四、
審查委員遴選原則以相關領域之大學教授、產業人士及校友等其中一名為原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迴避審查:
一、曾為課程負責人之研究指導教授。
二、三年內曾為課程負責人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
三、與課程負責人有三親等以內之關係者。
五、
審查指標可包括下列各項:
一、課程目標是否符合各課程教育目標。
二、課程內容及教學活動內容是否符合課程核心能力/基本能力之要求。
三、課程內容及授課方式是否符合該領域之潮流。
六、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公布施行,修正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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